我們的共同基金是怎樣被保護的?
我可以在哪些機構購買共同基金?
這些販售共同基金的機構有什麼不同呢?
共同基金的買賣要件組成
共同基金在買賣的過程中,會由三個單位互動組成,並在金管會證期局的保護進行。
這三個單位分別是:
- 受益人:就是投資人,分為自然人與法人。購買共同基金的人。
- 委託人:接受「購買基金」這項委託的人,也就是賣出基金的機構。有基金公司、證券商、銀行或郵局這三種管道。
- 受託人:保管基金的機構,是第三方的保管銀行,負責保管投資人的共同基金以及衍生出來的資產。
這三種賣共同基金的組織有何不同?
他們都能販售共同基金,只是主要負責的業務不同。
許多基金公司的名稱為「某某證券」,也很容易造成民眾混淆。
這邊為各位做簡單介紹。
基金公司
基金公司有兩種,一種是國內的投信公司,一種是國外基金公司在台的總代理公司。
前者的全名是「證券投資信託公司」,簡稱「投信」。
境內投信公司的功能如下:
- 發行新基金:投信公司能發行共同基金,由證期局審核這項發行的新基金,審核通過後始得銷售。
- 操作與管理基金:投信公司能透過集團的選股策略與相關資訊,代理投資人操作基金進行投資,當然他們也並須善盡管理人的義務。
- 銷售基金,並提供顧問諮詢與售後服務。
投信與投顧(證券投資顧問)的差別在,兩者都有募資、銷售基金、顧問諮詢的服務,但投信有發行基金並管理基金的功能,投顧沒有發行基金的功能,只能代理已發行的共同基金。
第二種是「境外基金總代理」。像知名的摩根證券、第一富蘭克林投信、富達證券、貝萊德投信等。
這類的公司都是國際規模的公司,負責代理境外的共同基金,以供民眾多樣化的選擇。
境外總代理投信的職責,包括:
- 架設公開資訊網站:包括共同基金的每日淨值、公開說明書中文版、基金投資組合與代理業務等。
- 代理、引進、銷售境外基金:在境外總代理公司買了境外基金,如果出了問題,代理公司必須負全責解決,而不是把責任推卸給境外的基金公司。
- 申購與贖回服務及顧問諮詢:境外的每一檔基金,在境內同時只會有一家公司做代理,而不會有同時能在兩家公司買到同一檔共同基金的情況。
證券商
證券商主要的任務,是負責證券的交易,銷售共同基金不在他們主要的業務範圍內。
只有與基金公司簽訂代銷合約的證券商,才有資格銷售基金,因此並不是每家證券商都會有基金能買。
在民眾投資共同基金的過程中,證券商主要的角色任務有兩種:
- 代銷基金:發行共同基金是基金公司的任務,證券商只有代銷的資格。有些券商也會提供網路基金交易平台,增加投資人買賣基金的管道。
- 股票交易服務:當基金經理人操盤時,會需要到證券商進行投資,這就是證券商的主要任務。
銀行與郵局
我們對銀行與郵局都很熟悉,他們的主要任務就是保管資金、放貸與儲蓄。
銀行與郵局由於據點比證券商或基金公司多更多,也有更龐大的客戶群,因此是非常好的基金通路。
和證券商一樣,銀行與郵局只有代銷基金與顧問諮詢的功能,並沒有發行基金的功能。
監管共同基金運作的警察:金管會證期局
金管會一直扮演著維護金融秩序的角色。
在共同基金市場也一樣,金管會轄下的證期局,負責的項目就包括共同基金。
證期局的角色,主要負責審核新基金公司成立、監察基金公司與往來銀行的帳目明細、審核新基金的發行、監察基金公司的運作模式等。
審查的要素包含:
- 基金的操作流程和運作方式。
- 交易的安全性。
- 保管銀行的帳戶安全與獨立性。
- 基金公司的股東結構與資本規模。
- 共同基金的投資範圍。
這邊是金管會證期局官方提供的檢舉窗口,有需要的讀者可以儲存起來:
檢舉電話:02-8773-4136(發展證券期貨市場,維護投資大眾權益)。
服務時間:08:30~17:30。
總結
共同基金的一直是普羅大眾最常見的投資工具,在百多年的發展,市場已經相當成熟。
再加上境內的金融風氣與國外相較,是非常保守穩健的,因此共同基金在安全上是有一定程度的保障。
當然,最好還是多多充實金融知識,即使只是共同基金,裡頭也是有不少學問,可以協助投資人獲利更加穩當。